侵害袁隆平名誉案,袁隆平名誉侵权案司法维权纪实
关于侵害袁隆平名誉的案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商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网络上的名誉侵权行为。
商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 案件背景:
某农业高科技公司通过与袁隆平院士签署《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获得了独占使用其姓名权的权利。
2. 具体案例:
万某集团公司和江西万某实业公司未经授权,在大米等商品的外包装及网络宣传中使用“袁隆平题”字样进行宣传和销售。
法院认为,这种行为构成商业混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袁隆平院士或某农业高科技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3. 判决结果: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袁隆平”姓名及签字包装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删除相关宣传内容。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为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某农业高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络上的名誉侵权行为
1. 案件背景:
袁隆平院士是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育种专家,享有极高的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
2. 具体案例:
2021年5月22日至24日,张某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发表、转推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的推文9条,相关推文被他人留言、转推。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办理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其行为构成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侵害。
3. 判决结果:
2022年5月1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张某当庭宣读了致歉信,表示服从判决,并向袁隆平院士及其亲属致以诚挚的歉意。
这些案例显示了法律对袁隆平院士名誉和荣誉的保护,同时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最近有个事儿闹得挺大,就是那个侵害袁隆平名誉案。你可能觉得这事儿离你挺远,但你知道吗?这背后可是有着不少曲折和感人的故事呢!今天,我就来给你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网络暴力,袁隆平名誉受损

话说回来,这起案件还得从2021年5月说起。那时候,有个叫张某的家伙,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上公然发表、转推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的推文。这可不得了,袁隆平院士可是我国杂交水稻之父,为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世界粮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名誉和荣誉,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重和保护的。
这些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的言论,不仅伤害了袁隆平院士本人,还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于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庭审理,正义得以伸张

2022年5月19日,这起案件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悔过。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当庭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可是给那些网络暴力分子一个警示,告诉他们,侵犯他人名誉,是要付出代价的!
社会反响,正义得到肯定

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纷纷表示,袁隆平院士是我国农业科技领域的杰出代表,他的名誉和荣誉不容侵犯。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正义,捍卫了英雄烈士的权益。
同时,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在新时代,我国司法部门将更加注重人格权保护,让人的价值、尊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反思与启示,网络文明建设刻不容缓
这起侵害袁隆平名誉案,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问题日益严重。我们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稳定。
首先,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人,不发表侮辱、诋毁他人的言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不轻信谣言,不传播不实信息。对于网络上的不良言论,我们要敢于发声,维护正义。
我们要加强法治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侵害袁隆平名誉案,让我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在新时代,我们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法治的网络空间。